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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指南 >> 验资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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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须知
摘要: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须知一、办事项目申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新证、变更、延续、补证、注销。二、办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49号令〗2、《上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2005年8月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沪食药监食467号)〗三、申请范围1、市局受理范围:保健食品生产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学生盒饭生产者),包括既生产以上食品又生产其他食品者;2、区县分局受理范围:餐饮业经营者,食堂,食品销售者(生产企业利用生产区域开设门

申请申办上海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摘要:申办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应报送的材料:  一、单位申请函。  二、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均为有效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本单位公章),验资报告应为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清晰复印件)。  拟申办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非公司企业申请者,应提供《工商预登记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近期财务报告,应包含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四、关于申办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  1.申请书台头应为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2.公司名称,公司隶属关

办理上海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许可和变更事项申请
摘要:办理机构: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办理时间: 周二、周四 上午 9:00~11:00         下午13:00~16:00 申办对象资格: 申请范围:   申请开办、许可、变更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开办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经营场地及环境;   (二)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人员;   (三)具有对经营产品进行培训、维修等售后服务的能力;   (四)建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五)应收集并保存有关医疗器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办理程序:   (一)开办程序   1、开办第

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经营许可
摘要:代办地点:上海市长安路1050号安源大楼(1号楼)201室(新客站附近)联系电话:021-63174828 29269553 13061655791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6:00 法律依据: 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总局第37号令) 办事条件:   (一)销售代理人应当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  (二)销售代理人的注册资本数额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经营一类空运销售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2、经营二类空运销售

申请办理上海生产许可证程序
摘要:(一) 申请和受理 1.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3) 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4) 产品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

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摘要: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范围和对象:凡公共场所经营者(包括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取得《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和办理营业执照。申办材料:申请办证应提供下列资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申请人的资格证明;建筑设计卫生审核资料或经营场所的平面图;《健康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符合《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收费标准及依据:见附表办理依据: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 1997年4月1日);

办理公司验资评估审计
摘要:一.资产评估项目1.以固定资产及可移动设备设立企业时,对所投入的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进行评估。 2.原有企业实行公司化改组及股份制改造时,对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3.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时,对投资各方所投入的资产进行评估。 4.企业兼并与收购的,受兼并方或被兼并方委托,对被兼并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5.资产抵押、租赁、出售、拍卖、承包时,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 6.企业解散、破产、清算时,对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7.企业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互助转化时,进行单项评估。 8.对专利权、专有技术、

企业评估所需提供资料清单
摘要:一、企业评估所需法律性文件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税务登记 3、公司成立的政府批文(若曾更名,尚需更名的批文) 4、公司章程、合同、验资报告 5、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或净资产验证报告) 6、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重大决议 7、资产评估的立项申请(国有资产占有单位) 8、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立项的批复(国有资产占有单位) 二、企业评估所需公司有关资料1、 公司自成立以来的历史沿革 2、 公司的组织结构图 3、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员 4、 公司的经营范围及产品简介 5、 公司的重要生产性

什么是验资证明?怎样办理验资?
摘要:验资证明是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证明资金真实性的文件。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具体由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或在审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经依法认定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注册审计师担任。  委托人委托验资机构验资需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填写委托书。并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章程;  2.

外资企业增资验资
摘要:A.增资验资程序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的批文(成立或增资) 外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资局批准公司章程 工商局领取临时营业执照 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业务核准件及外汇登记证 开立资本金帐户存入资本,或实物报关投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工商登记 B.出资注意事项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增资报告需要资料1.货币出资验资资料清单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同意增资的批文 外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资局批准的公司增资前章程及补充章程 营业执照 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业务核准件(原件) 外汇登记证(原件) 银行进帐单 增资前验资报告

外资企业验资报告
摘要:1.外资企业设立验资A .外资企业设立程序 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的批文(成立或增资) 外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资局批准公司章程 工商局领取临时营业执照 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业务核准件及外汇登记证 开立资本金帐户存入资本,或实物报关投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工商登记 B.出资注意事项 外资企业设立出资时,外方投资人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出资人必须为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中英文拼写与章程一致,不得由他人代垫出资 外汇登记证中须由开户银行加盖公章及填写帐号 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需要资料 1

内资企业增资验资
摘要:A.增资验资程序 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投入增资资金(或股东实物评估)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B.出资注意事项 1.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投资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资单据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2. 实物出资注意事项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投担保; 2.投资后须办理实物所有权转移手续 3.用于投资的实物业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3.投资人若为法人

内资企业验资报告
摘要:1.内资企业设立验资: A.内资企业设立程序 办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拟定公司章程 经营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 开立银行临时帐户,存入注册资金(或进行实物评估)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工商注册登记 B.出资注意事项 1.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投资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资单据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2.实物出资注意事项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投担保; 2.投资后须办理实物所有权转移手续 3.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摘要:【发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文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2号【发布日期】2005-12-27【生效日期】2006-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22号《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决定修改,现予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局长 王众孚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

公司注册资本
摘要:注册公司注册资金有何规定,最低注册资本要多少? 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新公司法第 条2006年新公司法颁布前,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咨询服务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资本零售30万元 贸易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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