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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代理记帐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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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日盛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
Shanghai RSD Business Registration Co.,Ltd.
财务代理记帐协议书
甲方:上海日盛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如下:
1.甲方为乙方代理财务记帐服务,内容为乙方做好各类纳税报表,凭证及帐册,每年年底之前做好各类综合报表,年鉴报表等各种财务所需帐目凭证,保证乙方正常营业。
2.代理记帐服务费用为每个月 元,每次预付 年。付款以收据为凭。
3.乙方必须在每月30号前(一般需提前1~3天)将当月营业收入发票、公司章,各种费用单据送交甲方记帐。甲方于次月10号之前为乙方做好纳税报表及帐册凭证。
4.乙方所提供的原始发票、单据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发票、单据如有虚假成份,甲方不负连带责任,乙方在营业中的各种经济纠纷,均于甲方无涉。
5.本服务协议仅在交清服务费期限内有效,如乙方拖欠费用,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上海日盛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 63174828 联系电话:
代表人:邓玉春 代表人:
订协议时间: 订协议地点:
地址:上海市长安路1050号安源大楼(1号楼)201室(新客站附近) 电话:021-63174828 63176499 传真:(021)63170919 邮箱:sh13061655791@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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